10年專業(yè)筆譯品牌?
10年數(shù)萬場口譯
專業(yè)留學移民翻譯
多語言網(wǎng)站翻譯
89種語言服務
2013年12月31日,據(jù)譯雅馨翻譯公司了解到,聾、啞人在語言和行為能力上有天然的弱勢,為了維護聾啞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我國刑事訴訟法對訊問聾啞人進行了專門的規(guī)定,但刑訴法規(guī)定的比較籠統(tǒng),在司法實踐中缺少可操作性,為準確反映聾啞人的意思表達,更好地維護聾啞人的合法權益,應對刑事訴訟手語翻譯制度進行完善。
一、刑事訴訟中手語翻譯存在問題
1、手語翻譯人員的資格問題。我國刑訴法規(guī)定了訊問聾啞犯罪嫌疑人要有通曉聾、啞手勢的人參加,但“通曉”的標準缺少明確的規(guī)定,造成參加手語翻譯的人員水平參差不齊,有的手語翻譯不能正確翻譯犯罪嫌疑人的意思表示,不利于案件事實的查清,更有可能造成冤家錯案,損害公平正義。
2、手語翻譯人員的回避問題。同一手語翻譯能否同時為共同犯罪的數(shù)名聾啞犯罪嫌疑人進行翻譯,公檢法三機關在訊問聾啞犯罪嫌疑人時能否聘請同一手語翻譯,法律沒有明文規(guī)定。同一手語翻譯同時為共同犯罪的數(shù)名聾啞犯罪嫌疑人進行翻譯,可能會造成犯罪嫌疑人串供,公檢法三機關聘請同一手語翻譯,不利于及時發(fā)現(xiàn)手語翻譯因翻譯水平、故意或過失等造成未準確翻譯犯罪嫌疑人意思表示的情況,影響案件事實的正確認定,影響刑事訴訟程序的順利進行。
3、手語翻譯人員的聘請程序問題。手語翻譯的聘請程序如何啟動,由誰做出聘請決定,聘請時是否需要履行相關法律手續(xù),刑事訴訟法均沒有做出相應規(guī)定,致使在司法實踐中聘請手語翻譯程序上缺少法律依據(jù)。
4、手語翻譯人員的管理問題。當前手語翻譯未職業(yè)化,沒有專門從事手語翻譯的機構和專業(yè)人員,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聘請的手語翻譯人員主要是聾啞學校的老師,也未設立相應的主管部門,對其進行統(tǒng)一管理,致使手語翻譯人員管理混亂,如沒有統(tǒng)一的收費標準,缺少健全的責任追究機制。
5、未聘手語翻譯的訊問筆錄的證據(jù)效力問題。我國刑訴法規(guī)定了訊問聾、啞犯罪嫌疑人應當有通曉聾、啞手勢的人參加,但未規(guī)定未聘請手語翻譯進行訊問的,訊問筆錄是否具有證據(jù)效力,是否排除以及如何補救。
二、刑事訴訟手語翻譯制度的完善措施
1、完善手語翻譯制度法律規(guī)定。通過制訂手語翻譯規(guī)范性文件或者頒布相關司法解釋,對手語翻譯人員的資格條件、聘請程序、回避等問題做出明確規(guī)定,為司法實踐提供法律依據(jù)。如手語翻譯人員要通過國家手語翻譯資格考試,獲得手語翻譯資格證;對需要聘請手語翻譯的案件,由案件承辦人提出申請,報部門負責人、分管檢察長批準后,向所要聘請手語翻譯人員發(fā)出書面聘請書、明確手語翻譯人員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翻譯失實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為確保手語翻譯的客觀、真實,公檢法三機關應聘請不同手語翻譯人員等等。
2、加強手語翻譯人員管理。為保證翻譯的真實性、客觀性,確保訴訟活動順利進行,保障司法公正,設立的專門的手語翻譯機構,由其對手語翻譯人員進行日常管理,規(guī)范手語翻譯人員的行為。同時借鑒律師管理制度,由司法行政機關作為手語翻譯人員行政主管機關,對手語翻譯人員審核確認,登記在冊,進行統(tǒng)一管理,對手語翻譯人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翻譯失實進行處罰。
3、未聘手語翻譯進行訊問的,訊問筆錄證據(jù)效力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我國《關于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jù)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規(guī)定了訊問聾啞人未提供曉聾啞手勢人員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為定案依據(jù),對該證據(jù)予以排除。對死刑案件以外的普通刑事案件,筆者認為也應參照該規(guī)定,訊問聾啞人未提供曉聾啞手勢人員的,被告人供述也不能作為定案依據(jù),但該供述如果是被告人親筆書寫的,是其真實意思表示,可以作為定案依據(jù)。
【溫馨提示】如您遇到翻譯難題或者有翻譯需求,可立即撥打全國免長途費咨詢熱線:400-8808-295 我們?yōu)槟峁┙鉀Q方案,更多詳情請瀏覽:
譯雅馨翻譯公司網(wǎng)站:http://bmmckj.cn
譯雅馨北京翻譯公司:http://www.dtpf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