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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翻譯了杭州青年作家孔亞雷的小說《UFL》和《如果我在即將墜機的班機上睡著了》,第一次感覺到中國小說和西方小說的文化差異并不如人們平時想象的那么大:故事人物喝的飲料是咖啡、白蘭地及威士忌,聽的音樂是巴赫《平均律》,讀的書是《戰(zhàn)爭與和平》、《悲慘世界》、《米德爾·馬契》、《小王子》,開的車是SUV,熟悉的歷史事件是肯尼迪的被刺、泰坦尼克號的失事,關注的明星有麥克爾·杰克遜等。把這些作品翻譯成英文是非常舒適而毫不費力的一項工作。
這個例子多少能說明,中國和西方之間的文化差異不像過去那么明顯了,起碼不是所有的中國文學作品都呈現出文化差異方面的問題。十多年前當我第一次嘗試翻譯中國小說時,之所以看中了余華的《黃昏里的男孩》一書,一個原因是當時西方讀者所接觸的中國當代小說往往有很濃厚的政治味道,突出中國社會和西方社會的差異,而《黃昏里的男孩》與中國政治保持了一定的距離,內容不外乎日常生活中經常出現的感情問題、婚姻危機、代溝等??赡苁怯捎谶@個原因,今年1月《黃昏里的男孩》英文版出版時,蘭登書屋還給這本書添加了一個副標題《黃昏里的男孩:隱秘中國的故事》。外國人經常關注的是中國與西方不同的東西,“隱秘的中國”正是那些與西方比較接近的東西。
當然,大多數中國當代小說還是反映了許多中國社會特有的事物。例如,由我翻譯的,明年一月將出版的余華的《第七天》(英文版),提到了外國人可能不那么熟悉的一些東西,如“五子棋”、“北京兩會”、“黨代會”。表面上看來,西方讀者不一定知道五子棋是什么,不了解北京兩會和黨代會,從而可能會形成理解障礙,造成閱讀中的陌生感。但我認為這些問題其實并不重要,凡是會讀經過翻譯的中國小說的讀者,都應該能上網,如果他們有興趣,就完全可以在網上搜索一下什么是“五子棋”,什么是“北京兩會”和“黨代會”,不需要譯者寫注釋什么的。今年5月,《紐約客》雜志發(fā)表了智利作家Alejandro Zambra的短篇小說“Camilo”,作品中提到了1989年巴西足球隊與智利隊的一場球賽中發(fā)生的一件事情,這是智利讀者都十分熟悉的而美國讀者恐怕根本沒有聽說過的,而譯者對這件事件沒有做任何說明,因為沒有這個必要。讀者不那么明了具體細節(jié),其實無關緊要。
當然,造成不理解甚至不快的文化差異還是有的,即便是《黃昏里的男孩》這種余華認為是他的短篇小說集當中“可能是最令人親切的”的集子,也會出現西方讀者不認同的內容?!饵S昏里的男孩》的第一篇叫《我沒有自己的名字》,主人公是一個弱智的煤炭販子,名字叫來發(fā)。來發(fā)唯一的朋友是一只狗,而最后這只狗被人殺掉吃了。這件事在中國人的眼里恐怕不是那么駭人聽聞,而在某些美國讀者的心中卻造成了嚴重困擾。
在亞馬遜《黃昏里的男孩》的網頁上,一些美國讀者用很情緒化的語言來描述他們閱讀《黃昏里的男孩》的感受,在他們的眼里,這是一本“殘忍、恐怖的書”,“讀了以后連續(xù)三個晚上都做惡夢,每次半夜里驚醒,只好等到天亮”,一個讀者說:“作為動物愛好者,我被第一篇小說深深地傷害。故事的細節(jié)對我的打擊太大了,我受不了,睡不好覺,總是在想,中國太多的狗都面臨著這樣的現實。閱讀其他故事時,仍然在想著第一篇,我無法把它的黑影從意識中消除掉。這篇小說讓我哭泣,此后每當一看到這本書,就想哭。”這個例子或許有點極端,但同時能說明西方讀者對中國文學作品的反映難免受到自己文化的一些影響。
影響文學翻譯的文化差異主要可以分兩種:內容上的和語言、形式上的。相對來說,我覺得小說語言、形式上的差異對西方讀者來說可能會構成更大的挑戰(zhàn)。在語言和形式方面,余華的寫作風格恐怕比較符合西方讀者的口味,這應該是他的著作被翻譯成那么多外語的一個原因。余華的作品比較精煉,也大多比較含蓄,這都是西方讀者容易欣賞的特點。在余華的作品中,當然會出現一些中國人常用的俗話,如“哎,我的媽!”、“祖宗”、“你怎么敢在太歲頭上動土?”之類,如果機械地翻譯成英語,效果自然不好,連“他媽的”這樣簡單的話也需要譯者周到的考慮。但只要譯者發(fā)揮足夠的想象力,這些問題應該都可以克服。
在英美兩國,唯獨余華的《兄弟》似乎讓某些讀者不那么習慣,用美國書評刊物Kirkus Reviews 的話來說,《兄弟》是 “一部有嚴重缺陷的偉大長篇小說”。它的缺陷在哪兒呢?書評的作者沒有很詳細地解釋,但從他的個別評論可見一斑。一方面,他好像認為《兄弟》有“令人疲勞的細節(jié)”,并且有“強求式的陳述”與“過分強調”之嫌。他沒有舉任何例子,我們不能確定他到底想的是什么,但他所提出的問題,或許可以從《兄弟》一書中經常出現這樣的字眼來看到:“李光頭興奮地迎上去”,“李光頭神秘地說”,“李光頭激動地說”,“李光頭豪情滿懷地說”等等。不同的副詞直接告訴讀者,故事人物是怎樣做一件事情或者說一段話,而西方讀者可能更習慣、更喜歡敘述者顯示這一點,而不是那么直白地去告訴他們。
我不知道是否真的這樣,但也許中文讀者更習慣作者告訴他們事情。很多年前,在我剛開始讀研究生的時候,第一次讀到沈從文的《邊城》,我被深深地吸引和打動,但當我前不久第一次閱讀《邊城》的英譯本時,反而有點失望,覺得這本中篇小說過度依賴告訴,而不夠重視顯示。沈從文無疑對他的故事人物非常有感情,但他在這個作品中壟斷了敘述的空間,沒有給故事人物足夠的機會去顯示他們的困惑與擔憂、幸福與悲哀,因此故事在某種程度上失去了活力。
《黃昏里的男孩》英譯本出版之前,它所收的一些小說以單篇的形式在美國、英國及香港不同的刊物上發(fā)表了,這些刊物的編輯有時候提出了個別修改意見?,F在回想起來,這些修改意見或許可以歸納為“請你少告訴我一些事情”。余華的寫作風格十分簡潔,而不止一個英文編輯曾建議刪除他們認為不必要的內容。
舉例而言,《蹦蹦跳跳的游戲》最后一個段落有一句話:“他不喜歡下雨,他就是在一個下雨的日子里倒霉的。”發(fā)表此篇的《柿》雜志主編認為,這句話后面的追述說明了為什么林德順不喜歡下雨,因此不用說得那么白。用英文的慣用語來說,她好像認為“Less is more”,少就是多。
《紐約客》的小說編輯同樣建議把《女人的勝利》的最后幾個字“她對李漢林說:我們回家吧”刪除,為了更加突出林紅與李漢林的關系所發(fā)生的轉變。她覺得前一句“她的手從李漢林身上松開,她的嘴也從李漢林嘴上移開”已經是一個很好的結尾,不需要再加什么。字里行間,我從這些編輯的修改意見得出的信息是:作者不用那么直接告訴讀者,只需顯示一下就行了,只要顯示得比較傳神,讀者自然就明白了。
這可能反映到了另一種文化差異:中國作家可能希望他們的作品能獲得不同讀者的喜愛和欣賞,盡量擴大接受其作品的讀者群,而凡是有興趣讀中國小說的英譯本的英文讀者,恐怕都不是那么普通的讀者,而是受過良好教育、讀過許多文學作品的人,他們文學品位比較高,不一定需要把事情說得很白,喜歡自己琢磨,希望有獨立思考的余地。
如何面對中國小說的語言、形式上的特點與西方讀者的接受品味的差異,是否要絕對保留原著的本來面貌,還是接受編輯的修改意見,這恐怕是翻譯家要慎重考慮的問題。
白亞仁(Allan Hepburn Barr),現任美國波摩納學院亞洲語言文學系教授,英國牛津大學博士。他的博士論文涉及蒲松齡和他的《聊齋志異》以及晚明前清的文學。目前正在撰寫一本有關明朝歷史的書。翻譯了余華的《在細雨中呼喊》、《十個詞匯里的中國》、《黃昏里的男孩》、《第七天》。